“格物致知”还是“致知格物"?——宋明理学对于“格物致知”的发挥与思想分歧

作者: 罗安宪

关键词: 格物致知 格物穷理 致良知

摘要:“格物致知”语义甚丰,程颐、朱熹将其解说为“格物穷理”。“格物穷理”有将“理”与“心”分作两件的危险,故遭到陆象山和王阳明的反对。陆象山和王阳明都坚持“心即理”。“心即理”在陆象山那里主要是理不离心,“无心外之理”,而在王阳明那里,更有“心即是理”,所以他于“心外无理”之外,更提出“心外无事”。与程朱不同的是,王阳明将“格物致知”解说成“致知格物”。而“致知格物”实则就是“致良知”,就是“致吾心良知于事事物物”。阳明心学虽然维护了“理”与“心”以及“致知”与“格物”的一贯,但却导致了“致知”在“格物”之先这一明显不合《大学》所言序次的尴尬局面。经典诠释如何在忠实原意的条件下又有创造性的发挥,真是一个大问题。


上一篇:王阳明理论中“物”的含义分析
下一篇:礼乐政教的心性论奠基——孟子礼乐论及其思想史效应

◎期刊信息
刊名:中国哲学史
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
主办:中国哲学史学会
周期:季刊
出版地:北京市
语种:中文
开本:大16开
ISSN:1005-0396
CN:11-3042/B
邮发代号: 2-394
复合影响因子: 0.421
综合影响因子: 0.188
 
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:
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2019—2020)来源期刊(含扩展版)
 
核心期刊:
中文核心期刊(2017)
中文核心期刊(2014)
中文核心期刊(2011)
中文核心期刊(2008)
中文核心期刊(2004)

版权所有: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
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    邮政编码:100732    京ICP46314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