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大命”“小命”之分看庄子“去智任性”的思想

作者: 罗祥相

摘要:在《列御寇》篇中,庄子曾将人之“命”区分为“大命”与“小命”,其以人的性命之真性为人之“大命”,以人的巧智之性为人之“小命”。此一独特的“命”之分法,不仅体现了庄子与众不同的思考“性命”问题之方式,也体现了其独特的性命评价之标准。


上一篇:黄道十二官与道教关系考论
下一篇:物我感通,无为任化——庄子“物化”思想研究

◎期刊信息
刊名:中国哲学史
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
主办:中国哲学史学会
周期:季刊
出版地:北京市
语种:中文
开本:大16开
ISSN:1005-0396
CN:11-3042/B
邮发代号: 2-394
复合影响因子: 0.421
综合影响因子: 0.188
 
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:
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2019—2020)来源期刊(含扩展版)
 
核心期刊:
中文核心期刊(2017)
中文核心期刊(2014)
中文核心期刊(2011)
中文核心期刊(2008)
中文核心期刊(2004)

版权所有: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
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    邮政编码:100732    京ICP4631453